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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喷淋系统安装过程中的通病-喷头篇

2024.11.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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喷头的选型、设置不合理以及在施工中不注意对喷头的保护
产生原因及后果:
(1)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闭式喷头动作温度与设计、使用场所不符。在建筑装饰时涂上涂料,致使喷淋头敏感性降低。喷头不能在设计环境温度下喷水灭火,造成火灾损失。
(2)一些宾馆的客房内设计选用边墙扩展型覆盖喷头,安装过程中采用普通边墙型喷头,普通边墙型喷头流量系数 K=80,而边墙扩展型覆盖喷头为快速响应喷头 K=115,边墙扩展型覆盖喷头的流量比普通边墙型喷头大得多,且响应时间短,发生火灾后导致喷头喷水延缓,不能有效地控制和扑灭火灾,延误战机。
(3)未考虑施工场所有无吊顶,一律使用下垂型喷头。在无吊顶的场所使用下垂型喷头,会导致动作时间过长,延误灭火时机。
(4)工序交叉时,闭式喷头未采取相应保护措施,以致水泥砂浆、涂料、油漆等附着在闭式喷头的感温元件上,造成闭式喷头意外损伤,不能正确感温,延长灭火动作时间;
(5)一些大空间建筑因二次装修或使用功能变化而被分隔成许多小间,原本按大空间设计的喷头却没有因空间分隔进行调整,一些分隔区域内没有喷头,或者有喷头却位置不当,如本应居中布置却成了靠隔墙布置,从而出现了喷头保护的盲区。此外,原设计时有吊顶,因建筑物改造,将原有吊顶拆除,仅将喷淋系统的短立管由原来的向下改为向上,不更换喷头。
防治措施及相关规定:
(1)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规定:闭式系统的喷头,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温度 30℃。如宾馆、饭店的洗衣房、厨房等环境温度高的场所,就不应再选择 68℃的喷头,而应选择公称温度等级较高的喷头;
(2)在无吊顶的场所施工喷淋时,连接喷头的短立管应向上,且应采用直立型喷头;
(3)严格按照设计文件选用喷头;
(4)国家标准规定下垂型喷头喷向地面的水量不能小于 80%,当短立管向上而继续采用下垂型喷头时,喷头喷向地面的水量就达不到 80%,不能有效控制和扑灭初期火灾。因此,正确的作法应该将下垂型喷头更换为直立型喷头;
(5)施工过程中喷头安装好后,验收前应进行保护;
(6)结合装修图纸进行相应设计调整,满足验收规范要求。

【全文完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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